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相结合
- 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的报告
总结报告
伦敦
2002 年 9 月
出版机构
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
邮政地址: c/o DFID
(国际发展部)
London(伦敦) SW1E 5HE
电话: +44 (0)20 7023 1732
传真: +44(0)20 7023 0797(收件人Charles Clift)
电子邮件:
ipr@dfid.gov.uk
网址: http://www.iprcommission.org
2002年 9 月
2002 年 11 月(第二版)
报告全文及总结报告可从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的网址下载:
http://www.iprcommission.org
若欲索取报告的印刷版或更详细资料,请用上述地址与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 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 2002 年版权所有
设计与印刷
Dsprint/redesign
Brimsdown
委员
英国伦敦,知识产权法出庭律师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科技政策与管理硕士研究生主任
印度德里,印度科技工业研究委员会委员长,及科技工业研究部秘书
英国三维治, Pfizer (辉瑞)公司科技政策与欧洲事务资深总监
Sandy Thomas(山迪·汤姆斯)博士
英国伦敦, Nuffield 生物伦理委员会主任
秘书处
Charles Clift (查尔斯·克里夫特)–主任
Phil Thorpe
(菲尔··索普)–政策分析员
Rob Fitter(罗布·弗特)–研究员
Brian
Penny(布莱恩·彭尼)–办公室经理
Carol Oliver(卡罗尔·奥利弗)–私人秘书
前言
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是英国国际发展国务大臣克莱尔·肖特( Clare Short )于 2001 年 5 月成立的。本委员会由来自不同国家、背景和观点的成员组成,我们把各自迥异的观点带到议事桌上来,尽力综合代表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涵盖的范围包括:科学、法律、道德规范、经济、工业、政府以及学术界等。
本人认为,我们已经就工作方法及基本要旨达成如此之多的共识,这本身就是一项相当大的成就。如报告的题目所示,我们认为,在国家和国际范围内,都应该把发展目标纳入知识产权政策的制订中,本报告陈述了其具体的实行方法。
尽管本委员会是由英国政府任命的,但是我们在议程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及最后作出结论和建议方面都有绝对的自由。我们也有机会并得到财政支持,通过委托研究、组织研究组及各种会议、及访问世界各地的官员及有关团体,增进我们对有关问题的理解。我们还得到英国国际发展部( DFID )及专利局提供的秘书处的支援,特此鸣谢。
我们于 2001 年 5 月 8-9 日首次会晤,之后总共举行过七次会议。我们当中许多人视察过巴西、中国、印度、肯尼亚及南非,而且与伦敦、布鲁塞尔、日内瓦及华盛顿的公营部门官员、私营部门以及非政府机构进行了商谈。我们参观了位于英国三维治的 Pfizer 研究设施。报告末尾列举了我们咨询过的一系列主要机构。我们就知识产权的不同领域委托创作了十七份工作文件,并在伦敦举办了八个研讨会。我们于 2002 年 2 月 21-22 日在伦敦举行了一个大型会议,确保听取到代表不同观点的疑问及顾虑。我们把这些会议本身视为工作的重要部份。它们使各界人士汇聚到一起,起到促进对话并探索解决某些问题可能性的作用。
需要考虑的议题:
·
在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 在内的国际协议的背景下,怎样设计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而最能使发展中国家受益。
·
如何改善并发展国际规则及协议框架。例如在传统知识领域及涉及基因资源使用权的知识产权规则和制度之间的关系领域。
·
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所需的更广泛的政策框架,诸如通过竞争政策和法律来控制阻碍竞争的作法。
从一开始,我们就决定不仅要尝试建议在不同利益团体之间寻求妥协,而且要尽可能以证据为基础。这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时常只有有限或不确凿的证据,但是我们的秘书处、我们所作的广泛咨询和商谈、以及我们委任制作的文件,都有助于识别可用的证据,然后加以审慎的评估。
我们还从初期就承认,应该区别对待有及没有强大科技实力的中等和低等水平收入国家,这是很重要的。我们尝试了解知识产权对每类国家的真正冲击,包括正面和反面的,我们决定专注考虑中低等水平收入国家中最贫穷人口所关切的问题。
全体成员就这份报告达成协议。目的是得出实用且平衡的解决办法。 虽然有时我们采用了他人的提议,但结论完全是由我们独立作出的。我们希望能够圆满完成任务并使本报告成为有价值的资源,帮助所有参与讨论如何使知识产权更加促进发展并减少贫困的人士。
我在此代表委员会感谢所有分布于世界各地的有关人士,因人数众多无法一一提及,感谢他们对我们讨论的投入,特别感谢那些参与准备我们工作文件的人士。
最后,我感谢克莱尔·肖特以及英国国际发展部,感谢他们独具远见卓识创立了知识产权委员会。能担任委员会主席,使我深感荣幸。委员会工作使我和全体成员获得一段特殊的经历。我们的责任是艰巨的,完成任务,有机会相互学习,特别是向参与我们工作的人学习,使我们享受到极大的乐趣。
JOHN BARTON(约翰·巴顿)
主席
序言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人当中很少有人觉得这份报告令人完全舒心畅意,这是对巴顿教授及委员们莫大的称赞,也是对英国国际发展国务大臣克莱尔·肖特创立本委员会及其职权范围的远见和勇气的最佳显示。
也许,我们所处的时代有某些特征鼓励人们盲目信奉教条。包括各行各业,无疑也影响到整个知识产权领域。一方面,发达国家中存在着一些强大的游说团体,认为所有知识产权都有利于商业,使广大公众受益,并促进技术进步。他们相信并争论说,如果知识产权是好的,越多知识产权就肯定越好。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有一些喧嚣的游说团体,他们认为知识产权可能会削弱地方工业和技术的发展,损害地方人口,唯一受益者只会是发达国家。他们相信并争论说,如果知识产权是坏的,越少知识产权就越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 的实行并没有拉平双方之间的差距,却助长了固有的成见。那些赞成增加知识产权及建立“公平竞技场”的人士欢呼TRIPS的诞生,说它是实现其目标的有价值的工具。但那些认为知识产权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人士认为,经济竞技场在实行TRIPS之前就已经不公平,其出现更加深了它的不平等。双方都极其顽固和真诚地持有这些观念,有时似乎没有一方愿意听取另一方的意见。冲动取代了说服。
无论知识产权是好是坏,发达国家已经在很长时期内逐渐适应了它们。即使知识产权的缺点有时超过其优势,大体上来说,发达国家都拥有经济实力并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机制,足以克服其造成的问题。只要知识产权的益处大于缺点,发达国家就拥有利用它提供的机会的财富和基础结构。发展中及最不发达国家不可能具备这两者。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大臣克莱尔·肖特决定成立知识产权委员会,并要求它在诸多问题中考虑怎样设计各国的知识产权而最能使其有益于发展中国家。这项任务本身就是对知识产权能够成为帮助或阻碍较脆弱经济的工具的认可。诸位委员本身也代表了尽可能广泛、跨学科的相关专长领域。他们进行了广泛的咨询和磋商。这份报告就是其出类拔萃的成果。
虽然委员会按其权限必须特别关心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与此同时它也没有忽略发达国家的利益和意见。正如所述,不应把较高的知识产权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必须首先严肃而客观地评估这样做对其发展将造成的冲击。委员会已竭尽全力作出评估,报告包含了许多特别满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双方的大多数合理要求的明智提议。
然而仅只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提议是远远不够的,人们还需要接受这些提议并有实行它们的意愿。委员会在这方面又一次起到重大的作用。这并非是一个压力集团的报告。成立委员会的目的是提供尽量公平的建议,委员会的起源和构成应能够鼓励所有受它工作影响的人士认真对待我们的建议。
HUGH LADDIE (休·莱迪)爵士
英国高等法院专利法官
总结报告
本简报取自委员会的报告全文《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相结合》。本文择要介绍了报告全文各章节所包含的分析和建议。但这份总结报告并非包罗万象,其目的不是替代详细介绍背景、证据和论点的主体报告。
概况
“千年发展目标”认识到减少贫困和饥饿、提高健康和教育水平以及确保环境可持续性的重要意义。国际社会已经作出相应承诺,在2015年前将贫困人口减半。1999年,约有12亿人口每天的生活费用不足一美元,而日平均生活费用低于两美元的人口将近28亿。这些人中约有90%生活在南亚、东亚或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在这些国家,每年有上千万人死于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一亿两千多万适龄儿童无法接受教育。